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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本级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来源:         2017-01-20  22:11:07         点击数:

 

平果县本级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2016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85,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000万元。

——政府债务余额。根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16年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75,8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4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6,4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2016年新增债务。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自治区申请,2016年全县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新举借政府债务16,300万元。2016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15,237万元,支出进度达93.48 %。

——2016年置换存量债务。2016年向自治区申请代政府置换债券25,000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21,4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3,600万元,均用于置换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存量债务本金,置换进度100%。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预计全县债务还本支出62,000万元。对到期或提前偿还的政府债务,将通过向自治区申请置换债券、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

我们将及时向自治区申报我县2017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同时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的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