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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马头镇人民政府         2018-02-13  15:31:49         点击数:

 

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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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报表

表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九: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2018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2018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3)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4)负责镇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

(5)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6)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访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2)处理人民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和处理来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

(3)承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4)向相关工作片和部门转办、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溃

(5)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

(6)指导基层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7)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教育、遣返上访人员,维护上访秩序。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政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镇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4)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四)司法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镇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并组织实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

(3)制定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全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全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法律服务来电来访工作;负责调处全镇范围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对全镇村(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3)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人口学校等多种形式为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培训。

(4)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镇育龄妇女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手术,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工作。

(5)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手册;到市生育局审核二孩生育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流出育龄人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建设站工作职责

(1)负责镇区的总体规划,包括区间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

(3)负责完善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镇区主次街道和镇域主干公路治理。杜绝店外占道经营,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禁止乱贴广告,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5)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镇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镇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镇内环境监测工作,处理和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为投资引进工作进行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

(七)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利用科普宣传栏做好农业技术、新品种的宣传和推广。

(3)做好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对植物检疫对象做好预测、预防,杜绝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4)针对各不同农时环节,为领导提供参考意见,为产业化调整献策献力。

(5)搞好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

(6)搞好农业技术指导和咨询。

(八)水利站工作职责

(1)宣传水资源的法律和法规。

(2)做好汛期前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做好汛期的防汛工作。

(3)做好抗旱工作。

(4)配合各单位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

(5)做好农田水利规划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测量及预算。

(6)推广节水灌溉工程。

(九)农机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研究拟订全镇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农机、农艺结合措施;拟订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

(3)指导农机、牧机、植保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4)组织开展全镇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指导全镇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和发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6)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使用管理及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7)负责农机抗灾救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负责农机化宣传工作。

(8)协助农机局指导农机维修及经销网点设置;负责农机维修、经销网点等级审定及农机修理工人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9)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内设9个职能办,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扶贫办公室、综治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统计残联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防汛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下设4个二层机构,即文化站、计生站、水利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7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47人,事业编制数为26人,工勤编制数3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60人,离退休实有人数6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报表

 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1340.7万元,同比减少50.3万元,减少3.62%,全部属于经费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为零。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不在我单位发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支出1340.7万元,同比减少50.3万元,减少3.62%。其中:基本支出1298.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89%,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4.97%;项目支出4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1%,同比增加17.72万元,增加73.83%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42万元,同比减少60.58万元,减少5.6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2万元,同比减少18.18万元,减少75.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7万元,同比增长93.97万元,增长100%;

医疗卫生支出92.74万元,同比减少28.26万元,减少23.36%;

农林水事务支出66.84万元,同比减少21.16万元,减少24.0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5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减少10%;

住房保障支出46.41万元;同比减少12.59万元,减少21.34%;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98.98万元,同比减少68.02万元,减少4.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15.6万元,同比增加275.6万元,增长32.81%;

商品和服务支出147.83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减少0.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4万元,同比减少343.46万元,减少90.62%

项目支出41.72万元,同比增加17.72万元,增加73.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同比增加,1.3万元,增加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40.43万元,同比增长18.43万元,增长83.77%;

全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98万元,项目支出41.7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18.2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人大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0.5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政府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日常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22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费;

4、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0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团委、妇联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02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党委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8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村、社区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支出;

7、群众文化支出8.0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文化广播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8、计划生育机构支出67.4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计生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事业运行支出62.8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10、其他水利支出16.0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水利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3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行政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事业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5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垃圾中转站人员工资和垃圾车运行经费

14、住房公积金支出46.41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18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与上年持平;

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过桥费、过路费等。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后,继续压缩该项支出。

(三)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财政)支出519.9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53万元,同比减少82.2%,其中:集中采购142.5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2.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7.6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9万元。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单位机公务车辆4台,公务用车费6万元,平均每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列入绩效考核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98万元,项目支出41.72万元,涉及到的2个项目分别是:1、马头镇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22.5万元;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费和残疾人保障金19.22万元。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