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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外事办         2018-02-12  21:56:04         点击数:
 2018年平果县部门预算公开(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

   

 

第一部分: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外事办对我县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为中央总体外交服务。

二、结合我县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掌握周边及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动向,为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对外事务;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邀请外国友好团组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接待来我县访问、考察的重要外宾。

  四、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事宜。审核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出国任务批件、有关证件及签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公务护照;了解、检查因公出访人员在外活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在因公派出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案件。

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对港澳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归口管理全县涉港澳事务。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报批,办理因公赴港澳有关手续;为港澳同胞、客商来平果观光、投资开发、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六、管理、接待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政策教育;根据需要,为我县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及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本县重要涉外报道和其他有关文稿。

八、指导我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成立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的通知》(平编[2012]13号)文,设立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设主任1名(按正科级干部配备)。目前,实有事业编制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我办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0人,参公编制数为0人,事业编制数为3人,工勤编制数0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人。离退休实有人数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2018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报表


                       外事办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预算总收入27.147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预算18.9521万元,项目收入预算8.1952万元),同比减少0.2545万元,减少0.9%,全部属于经费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为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在编在职人数有2人,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减少了。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预算总支出27.1473万元,同比减少0.2545万元,减少0.9%,其中:基本支出18.9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同比2017年减少0.4497万元,减少2.37%;项目支出8.1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5%,同比2017年增加0.1952万元,增加23.82%。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支出减少了,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多增加了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经费,费用开支有所增加了。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954万元,同比减少2.7973万元,减少12.49%

医疗卫生支出0.8693万元,同比增长0.0727万元,增加8.36%

住房保障支出1.3694万元,同比减少0.0431万元,减少3.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32万元。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8.9521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4497万元,减少2.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1203万元,同比增长0.9700万元,增加5.67%

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8万元,同比减少0.0072万元,减少0.39%

2)项目支出8.1952万元,同比增加0.1952万元,增加2.3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8.1952万元,同比增加0.1952万元,增加2.38%

全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1%,同比2017年减少4497元,减少2.37%。项目支出8.1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9%,同比2017年增加1952元,增加23.82%,支出增长的原因与收入增长的原因相同。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一)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22.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外事活动所需经费。

(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180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693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1.3694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1952万元,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残疾人事业经费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对外事务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7.6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万元,减少7.69%

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三)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事业运行(外事办)支出189521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同比增加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办无公务用车,其他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预算我办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我办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