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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贫困户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
来源:县政协         2018-04-15  21:09:22         点击数:

提案纸首页

平果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1845号提案

题: 关于对贫困户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

集体提案单位或第一提案人: 韦震

委员证号: 界别: 少数民族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平果县同老乡计生办

联系电话: 13737650742 E-mail:

相关情况(划√注明) □经过调研 ?本人撰写    □他人代写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建议承办单位: 计局

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接收的提案电子文档,提案提交请发邮件到pgzxtaw@126.com邮箱。

(二)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提案应一事一案,1500字左右。

(三)联名提案者须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在背面“签名页”工整签名。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886225   5886307(传真)

(以下由提案工作机构填写)

审查意见:□立案    □转信    □撤并案    □并案

议 交

计局

 

研究办理。

初审人: 提案委员会:

 

 

联名提案者签名页

联名提案者姓名

界    别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韦震

少数民族界

13737650742

平果县同老乡计生办

 

 

 

 

 

 

 

 

 

 

 

 

 

 

 

 

 

 

 

 

提案内容(可附页):

 

关于对贫困户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

有的农户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该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又被列为贫困户,给予扶贫政策上的照顾,这就导致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与经济扶持产生了矛盾。若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就有可能让贫困户贫上加贫,或者刚脱贫又返贫;若不执行,又导致强制处罚形同虚设,难以维护法律严肃性,造成了法律和政策相冲突。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对特殊群体——贫困户如何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理顺法律与政策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