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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平镇龙竹村那匿屯马丽秋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站         2018-06-28  10:56:00         点击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桂银监发〔2018〕4号)文件精神,现对太平镇龙竹村那匿屯马丽秋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628日至72日(公示期5

二、扶贫小额信贷申请人公示(详见下表)

三、如对拟贷款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1872日前向平果县行政信息中心在楼三楼B317反映(邮编:531499,电话0776-5821428,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平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628

 

 

 

 

 

 

 


 

扶贫小额信贷申请人公示(县级)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贷款
金额
(万元)

贷款用途

贷款期限

是否
已脱贫

备注

1

马丽秋

452624*****07121314

太平镇龙竹村那匿屯

3

种桑养蚕

三年

未脱贫

 

 


公示日期:2018年6月28日-7月2日(共5天)